关于开展2026年度嘉兴南湖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6年度嘉兴南湖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10


学校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深入落实市委常委会关于举全市之力支持嘉兴南湖学院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决战决胜和“十五五”开局目标,加快构建“校—学院—学科”多层次发展体系,强化有组织科研,推动教科人一体化改革,聚焦嘉兴“135N”现代产业体系与人工智能赋能方向,着力培育高级别科研项目,持续提升学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契合度和贡献度,现启动2026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与资助强度

本年度校级科研项目共设三个类别,具体如下:

项目类别

资助经费(元/项)

拟立项数

主要目标与说明

交叉融合学科研究项目

15000元/项

3项

实施“交叉融合学科研究培育计划”,优先支持围绕新能源材料、智能建造、光伏等区域产业需求及学校发展定位的项目。

“红色精神与地方实践”科研专项

10000元/项

2项

支持马克思主义理论、党史党建、红色文化传承等方向。

省部级及以上储备预研项目

理工类:15000元/项
人文社科类:10000元/项

理工类:6项

人文社科类:4项

遴选有潜力的45岁以下青年教师,以校立项目形式支持预研,培育高级别项目基础。

说明:

1.“红色精神与地方实践”科研专项,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申报、评审,所有过程材料交由科研处审核通过后方可由学院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及以上)

2.有条件的学院可给予配套经费支持。

二、申报方式及时间

由教师个人填写附件1《嘉兴南湖学院科研项目申请书》(提交电子版材料),附件2《嘉兴南湖学院科研项目论证活页》(提交电子版材料)、附件3《2026年度嘉兴南湖学院科研项目汇总表》(提交电子版材料和PDF扫描件加盖学院章),由各单位、部门收集汇总后于2026年4月20日下午17:00前统一报送到科研处进行评审。

三、申报人员及条件

1.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应为我校在职在岗的教职工,项目负责人须为45周岁及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青年教师,职称不限。

2.限项要求:

(1)有承担或在研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2)已承担校级科研项目尚未结项,或近2年内校级科研项目终止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3)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项校级科研项目。

(4)已获得各级财政资助的纵向项目(或其子课题)的相同或相近内容,不得重复申报。

3.团队规模:项目负责人应对所申报项目有一定的前期调研等工作基础,并主要承担项目的研究工作,且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交叉融合学科研究项目、省部级及以上储备预研项目的研究成员不超过5人,“红色精神与地方实践”科研专项的研究成员不超过3人。

四、申报要求

1.选题与内容:应具有明确的学术价值、社会价值或实践应用价值,研究目标清晰,技术路线可行,预期成果明确。交叉融合项目需体现多学科协同。

2.研究周期:原则上为2年。

3.预期成果:须与项目类别相匹配。鼓励产出高水平论文、授权发明专利、政策咨询报告、横向项目、成果转化等多元化成果。

、经费拨付与管理

1.拨付方式:项目立项后拨付总经费的60%,需当年市财政经费报销截止日(一般11月中旬)前使用完毕;按期通过结项验收后拨付剩余的40%。

2.使用范围:按照学校科研经费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结项要求

(一)基本结项条件(各类项目通用)

项目负责人须提交结项申请书,并达到以下对应条件之一:

理工类项目:公开发表核心及以上期刊论文1篇;或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发明人获得授权国家发明专利1项;或获得市厅级及以上立项项目1项;或科技成果登记1项;或主持起草标准1项;或专利转化1项;或出版专著1部。

人文社科类项目: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论文1篇;或在地市级及以上机关主办的权威报纸发表理论版文章1篇;或在嘉兴南湖学院主办的《南湖论丛》上发表论文1篇;或以此项目的研究成果形成的政策咨询报告获得副厅级及以上领导批示(有采纳证明);或获得市厅级及以上立项项目1项;或研究成果被学校采纳(有采纳证明)并有示范效应;或公开出版专著1部。

(二)省部级及以上储备预研项目结项补充条件

除满足上述条件外,结项时须提交一份不少于3000字的省部级及以上项目申报书(以项目负责人为申请人)作为结项材料之一。

(三)成果标注要求

1.所有成果均应在项目研究期间获得并以此立项项目研究为基础。

2.论文需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第一署名单位为“嘉兴南湖学院”(英文:JIAXING NANHU UNIVERSITY),并需标注获嘉兴南湖学院科研项目资助。核心期刊目录以《浙江大学国内学术期刊分级目录指南》和《中文核心期刊目录北大核心目录》最新版本为准。

3.所有申报相应级别立项的项目,其申请人须为项目负责人

在项目研究期间,如项目组提前完成项目研究内容,且达到结项条件,项目负责人可申请提前结项。

、逾期与撤项处理

1.不能按期结项的项目,负责人应在截止日前3个月申请延期(最长1年),经批准后继续研究。

2.未申请延期或延期后仍未完成的项目,按撤项处理,追回已拨付经费,项目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报校级科研项目。

、联系方式

人文社科类:王老师,0573-83628105

理工类:胡老师,0573-83628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