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规划2024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现启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2024年度项目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别
1.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见附件4指南);
2.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点项目(见附件1指南重点条目);
3.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一般项目;
4.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青年项目;
5.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重点项目;
6.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青年项目;
7.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港澳台教育研究专项。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规定,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品行端正、学风优良,同时须具备下列相关条件:
(一)国家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申请人可根据自身研究基础、前期成果、项目论证质量、预期研究成果体量等,选择申报重点项目或一般项目。
(二)青年项目、教育部重点项目、港澳台研究专项:不作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要求。
(三)青年项目:男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5月31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5月31日后出生)。
(四)西部项目:符合(一)或(三)条件,且申请单位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其他参照西部项目执行的部分单位。
(五)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学历、学位证书标注日期均须在2024年5月31日之前)。符合申报要求的在站博士后人员可申请,其中全脱产博士后须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六)各项目组列入研究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根据实际研究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项目组成员。
三、申报要求
1.未主持过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或同级别)及以上研究课题者,不予受理申报;
2.与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项目和年度规划(含专项)在研项目同题申报且未结题者,不予受理申报;
3.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申报其他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项目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请。申报本次年度项目的申请人不能申报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
4.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新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4年5月31日之前)。
5.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专项)项目的申请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同年度申请人的项目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
6.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申报。
7.凡在内容上与本人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类国家级科研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报;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8.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并承诺在原论文(出站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预期成果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重复比例不得超过60%。
9.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
10.立项后凡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其他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四、申报名额、资助额度、完成时间
我校限额4项(重大项目不限额)。
年度项目的资助额度为: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均20万元。教育部重点项目8万元、青年项目5万元。港澳台研究专项教育部重点项目8万元。申请人应按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详见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https://onsgep.moe.edu.cn/)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的完成时限最长不超过5年,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五、申报项目形式
本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试行网络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s://202.205.185.227)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
六、学校报送时间及材料
1.请各单位、部门于5月17日下午16:00前将《申请书》(电子稿word版)、《活页》(电子稿word版)及汇总表(电子稿)发送科研处,学校将根据申报项目总数视情组织评审确定上报名单。
2.确定上报的项目负责人请于5月24日前在平台上填写并导出《申请书》,加盖单位公章后,全文扫描在一个文档中,跟PDF版本的《活页》一起提交到平台上,完成系统上报。另外,提交一份上传平台的申报课题《活页》(电子稿word版)至科研处,逾期不受理。
3.申报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需在2024年5月29日17时前完成网络申报,并另外报送加盖公章的纸质《投标书》,《投标书》采用A3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或胶装,一式6份(原件1份,复印件5份)。投标人须提交3篇与申报选题研究主题相关的代表性成果,如果是论文,可以排版在《投标书》中;如果是著作,需要同时寄送5本。
4.申请人要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和《活页》内容完全一致(注意检查申报题目的一致性)。
5.请申请人务必仔细阅读《2024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公告》(https://onsgep.moe.edu.cn/edoas2/website7/level3.jsp?id=1714112087263135),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做好申报工作。
学校联系人及电话:王长帅,0573-83628105;时敏,0573-83628103。